迷你仓业界改善消防设施进度缓慢,过去一年,80间迷你仓已经结业,业界商会指出,馀下均面临加租压力,全港现只有五间新开业迷你仓,能够完全符合消防处的新要求。对于商会聘请顾问向消防处提出替代方案,至今无一获处方接纳,消防处重申,如迷你仓营运者提出的方案达至该处要求的消防安全水平,会积极考虑接纳。
自去年大火后,消防处发现迷你仓五大问题,包括:单位逃生门装有不合规格的门锁、消防喉辘系统覆盖不足、出口指示牌和方向指示牌数量不足、窗口遭阻塞或数量不足、间隔排列布局存在安全隐患。消防处要求,迷你仓须设有救援窗口、每行间隔不得少于2.4米,仓顶部与天花板距离不可少于一米等。
亚洲迷你仓商会执行董事Luigi La Tona接受《大公报》记者访问时称,如遵从消防处提出的2.4米间隔等要求,便需大幅减少出租面积,长远难以经营。如要达到要求,便需加租,将成本转嫁客人,但一下子加租几倍,便不符合港人储物的市场需求。他称,迷你仓租户难以另觅地点搬迁,因为不少工厦单位地契并未列明仓库用途,令业户除结业之外,别无选择。
消防处发言人回覆《大公报》查询时称,曾多次与迷你仓商会、营运者及受聘认可人士开会,就如何消除迷你仓内的火警危险事宜交换意见,亦与业界就替代方案的原则达成共识。此外,政府计划于明年初修例,规定1987年前落成工业大厦的业主及佔用人,必须按照消防处及屋宇署的指示,提升大厦消防装置,安装自动花洒、紧急照明系统等,不遵办即属犯罪,如大厦可能有重大的火警风险,当局可向法庭将有关大厦“钉契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