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星集团控股(00055-HK)公告,截至2016年6月30日股东应占盈利3959.3万元(2015年度蚀3271万)。每股基本盈利18.73仙。不派中期息。
经营多项业务的中星,也经营迷你仓业务。业绩报告中提到,集团于2014年度翻新位于粉岭之自置工业大厦(粉岭大厦))地下、一楼、二楼及四楼一半楼层面积,以经营迷你仓业务。于今年6月30日,仓库单位之出租率上升至约55%(2015年6月30日约30%)。于本期内,集团已投放更多资源检查、改善及维持迷你仓楼层及整幢大厦之状况及安全水平。集团日后将继续加强此项业务之市场推广工作,以提升粉岭大厦之出租率。
另一项业务为放贷,放贷业务包括于上海之融资租赁业务及于香港之放贷业务。融资租赁业务方面,于本期内并无进行任何交易,而集团仍在物色潜力优厚之交易。集团仍积极为放贷业务扩大客户基础,于今年6月30日,贷款组合维持于约6020万元。该项业务之客户包括个人及企业客户,而大部分贷款均以位于香港之物业作抵押。自开展业务以来并无出现拖欠记录,大部分利息收入均能准时收讫。于本期内,贷款利息收入约为400万元。
|